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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没有登陆博客了,今天上来一看,吓了一跳。你的博客网面目全非,过去那熟悉的面容全然不见,不知从哪里下手,感觉很不适应。哎,看来还得从头学起,真的很怀念过去的那个版面。不是很好吗?为什么要变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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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情记趣 有时候,我真的很感谢父母,遗传给我了一点绘画的天赋. 单就临摹来说,都极具神韵.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又佩服起自己的联想能力了.说来可笑的很.无意中看到一物,或树皮,或墙泥,或班驳的污渍,我都能凭借想象联想成另一物,可与原物毫无关系.凡想到,马上动笔描画出来.情急之中,如手边没有纸笔,竟急得捶胸顿足,生怕它倏忽逃脱掉. 时间久了,自己准备了一个画册,专画这类凭空胡扯来的影象. 现在翻翻,竟有几十页了呢。咦,这个英国绅士的背影很潇洒呢。这一头卷发的洋娃娃很惹人喜爱。这个头发蓬乱的苍凉老者,每次看到他,都让我想起海明威笔下的那个坚定勇敢的老人。这画册里的人物大多数原形是什么,什么时候被我演变成了他或她,我有都不记得了。但是却有我记忆最深的一个。是一位俄罗斯贵夫人。视觉是由上至下俯视她的背影。婀娜的身姿,高高挽起的云鬓,束腰拖地长裙,显得气质高雅,雍容华贵。她的来历很有趣。春节回家探望父母。那夜我和母亲躺在床上闲聊,发现棚顶的墙角边一块脱落了的阴影,突然脑中产生联想,迅速勾勒出这位贵夫人的身姿。竟被她高贵的气质吸引。急忙翻身下床找笔纸,捕捉下了她的形象。母亲惊的愣愣地看着我,半响才说:“你这是抽哪门疯,这么大的人了,还和小时侯一样。” 我宝贝似的把它收藏起来,庄重的列入画册。并题上一句:俄罗斯少妇——原形:卧室墙角一块脱坯。这种闲情,似乎不可思议。但我却乐此不疲,享尽其中的趣味。不知等待我捕捉的下一个原形将会是什么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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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是一幅顺利与挫折`欢乐与痛苦交织的图画,正如我们今天的告别和日后的相遇,都是生命中必然的轨迹,那么我们又何必哀叹,何必哭泣.踏上远去的列车,未来不再是飘渺的梦.今日一别不知何时重聚,送你一颗雨花石吧,唯愿多年后,你还能记得那个和你一起欢笑一起哭泣的好朋友.不管时光怎样变迁,我们都会珍存着这份记忆,无论你身在何方,我的朋友,请相信,我时刻都在为你默默祝福. 我把你的照片放在我办公桌的对面,一抬头我们的目光就会相遇,我笑了,你也在笑。我们之间没有距离, 我好象听见你的呼吸,看见你的明眸忽闪.我一伸手就能触摸到你的发丝,轻轻拂拭你脸上的尘灰,你还好吗?我童年的伙伴,亲爱的朋友!
ni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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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先生吃晚饭时,总喜欢聊天.
细嚼慢咽地吃着饭,漫不经心地看着电视,絮絮叨叨地讲着这一天的见闻,总觉得有说不完的话.
今天晚上下班,一进家门,我就发现客厅里有了点变化.仔细看看,发现多了一盆花.在一个白色的大花盆里,站立着一株茂盛的茶树,繁密的叶间盛开七八朵粉红的茶花.层层叠叠的花瓣中间露出金黄的花蕊,那娇羞的模样甚是惹人喜爱. 晚饭时,我特意把饭菜摆在客厅的茶几上,我们边欣赏茶花,边吃饭.先生就讲起了这盆花的来历. 他说这盆花,一直养在他的办公室,最少也有五年了.当时一个从南方来的花贩到他们单位去卖花,先生是个很喜欢花的人.他看到一株只有七八公分高的小花苗,在众多的花苗中叶子的形状显得很特别,就向花贩打听是什么花.花贩说是茶花,在你们这里可能不太好养.哦,是茶花,先生觉得很稀奇,就买下了.
这花就一直养在他办公室的窗台上,在先生的精心照料下,长的还很健康.到第三年的时候就开花了,不过那时后就开了两三朵,但还是引来不少同事观看.
我很纳闷,他也知道我很喜欢花的,怎么不早点搬回家来,一起欣赏呢?
他说,等到这株茶花长到最好的时候,花开的最多最美的时候,我再拿回来,供我们欣赏.那多好啊!
看来,现在这盆茶花的样子,是它有生命以来最美最精彩的时候。我有幸欣赏到了.
我们的话题又由花转移到人了. 我说人和人的相遇,却未必都是,在彼此最美的时候,那在最美的时候的相遇,是一件赏心悦目的事.在不是最美的时候相遇,并且能够相爱成为知己,那就是人生最幸运的事. 先生问:那我们是什么情况下相遇的呢? 我说:你最美的时候,我没有看到,认识你已经是秋季.但我知道爱的季节,有时候是冬秋夏春的更替.. 呵呵 茶花静静的开放,两人相对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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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停留在这里,思绪定格在过去.惊讶自己竟然这么久没来这里.朋友发来信息,询问怎么荒芜了这片土地?我无言以对,闪烁其辞,在离开家这么久的日子,我都做了些什么?逃离是为了静静地梳理思绪. 去年冬天到现在,雪花飘来又飞去,冰雪融化了日子.习惯了一个人看远山黄了又绿,溪流淙淙从身边向远方奔去.能有多少日子在我心里留下记忆,能有多少人在我记忆里留下痕迹.问自己是否还有览奇文,骑骏马,赏山水的闲清雅致?答曰:不管岁月如何流逝,世事怎样变迁,我白云清露般的情致永不消逝. 打开门窗,扑面而来的是朋友的问候和牵挂,久违的暖意袭上心头,清扫尘世的浮尘,给自己的心留有一席清净之地.为自己点一盏心灯,让灵魂变的饱满而圆润. 瞧,窗外那棵老树,枝头又泛起了新绿.多年前写过的几句话又萦绕于心际: 心似白云常自在, 德如清露不染埃. 宦海生涯有尽时, 笔墨情缘无穷年. 蓦然回首,竟发现,自己还是原来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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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过寒门 当车子开到河口镇时,雨渐渐停了。太阳冲破云层在西天露出火红的脸,天地间突然明亮起来。夕阳的余辉将房屋和树木镀上一层金黄的色彩,那景象甚是壮观,使人不由的想到“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刚下过一场急雨,到处湿漉漉的,街上没有有几个人。涨满水的沟边有几只大白鹅在悠闲地觅食吃。我几经周折打听到了小东的家在镇子东头,于是车子七拐八拐地开到了他家门口。
院门敞开着,我害怕有狗,小心地往里走着,黑暗的屋子里传来炒菜声,走到门口往里看,漆黑的屋里烟气缭绕,我还没有来的及询问,见黑暗中飞出一个男孩,接着传来他惊喜的声音:“老师,是你来了。”“哦,小东。”他的父母闻声赶紧出来,我把成绩单送到他们手中,我真的不知道说什么好,先前准备好的话,我竟一句说不出口。小东的父亲头发苍白驼背,他母亲身体残疾,连说话都很吃力,看着儿子的成绩,两人都流露出失望的神情,接着是一声声叹息。望着这个贫寒破败的家,我嘱咐了小东几句,安慰了他的父母,就离开了。
回到车上,我把各科老师写给我的近似告状的纸条,揉成团,扔到车外。我实在不忍心给他的父母雪上加霜了。这个不争气的孩子!
这也算是寒门了吧,不是说寒门出孝子吗?今天寒门依在,可孝子难出。
我们不要求今天的孩子像《二十四孝》中所说的“卧冰求鲤”、“亲尝汤药”、“弃官寻母”,只希望他们能体谅父母的艰辛,珍惜父母的血汗钱,越是家庭环境贫寒越应发奋苦读,可这一点都很难做到,令人寒心啊。
认识小东的人,都知道他家境贫寒,可有很多老师多次看到小东去学校商店买零食吃。我把学校补助给贫困生的助学基金发给了小东,让他谈谈感受,他竟然一点没有。让他把父母养育他的艰难写成作文,可他竟然一个字也写不出来。所有的功课都学的很吃力,成绩很差,缺少刻苦用功的精气神。多次找他谈心,却没有什么收效。
走过寒门,我心情沉重,感觉肩上的担子更重, 我还会一如既往的帮助小东,但愿他能成为寒门中的孝子。
当车子驶出河口镇时,天空完全晴朗起来,天边有一抹晚霞,追随着我的车子一直向前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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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爱兰
昨天晚饭后和先生散步,行至一户人家,隔着篱笆向里张望,满园葱郁让我的眼前为之一亮。那铺满园子的翠绿丛中,盛开着一簇簇紫色的兰花,哦,真的是兰花吗?我惊喜的叫出声来,竟再也不想挪动脚步。浓郁的花香似乎扑面而来,晚风中,那一张张幽雅的淡紫色的笑脸一齐对着我晃动,我们像是多年未见的故友,怎能就这样擦肩而过?亲切爱怜的感情油然而生。
“我的园子里就缺少几簇兰花草了。”和先生依依不舍的离开时,我还在自言自语。
今天早上,先生开车拉回几簇兰花草,上面还开着花呢。我就知道准是他向那户农家要来的。我们冒雨把它们移栽到菜园里,看着满身泥水的先生,我很抱歉的说:“谢谢你,对不起,为难你了。”他无可奈何的笑着说:“谁让我家养了一个花痴呢?”
我真的是花痴吗?也许是,准确地说,我是兰花痴。对兰花的喜爱近乎痴迷,我自己都说不清楚是为什么。如果说单因为我名字里有兰,那只是一中巧合,这种巧合对我来说更是一种幸运。
兰花,从我见到它那天起,我就深深的爱上了它,这似乎是冥冥之中的一种天性。我会用我一生的激情爱它。它早已深深地潜入了我的生命里。
墙壁上悬挂着四季兰,春兰、夏兰、秋兰、寒兰,在不同的季节含蓄而又柔媚的展示着兰那毫无媚骨的风姿。那丛丛新株似仙鹤展翅.若彩蝶翩跹.荡荡乎大有凭虚御风之概,神韵怡然,给人以遐思。 阳台上花盘里,栽种着兰花,兰竹、山兰、君子兰、蝴蝶兰,我欣赏兰的风姿素雅,花容端庄,香远益清,具有淡雅宜人的东方风韵。 电脑桌的上方,吊兰在一人多高的柜厨上,枝繁叶茂地垂降下来,似清冽的瀑布,而一朵朵淡雅的小花又多像一朵朵浪花.净化着空气,净化着灵魂。 书柜的书籍里,只要夹着书签,那一定是以兰花的身影做标记,读书时,我似乎是在驾着一叶兰花小舟在浩瀚的海洋里畅游。 在我所能记忆的诗词里,保存最多的也是关于咏兰的名句,孔子可谓是第一个赞美兰花的名人。他说:"兰生于幽谷,不为无人而不劳。君子修道之道,不为困穷而改节。"屈原也十分酷爱兰花,在他的诗中提及兰花的不下数十处。《离骚》中咏兰:"余既滋兰 兮九畹,又树蕙之百亩"。他还"纫秋兰以为佩","蕙肴蒸兮兰籍",以兰为饰,以兰为食。 苏东坡《咏兰》诗曰:"春兰如美人,不朱羞自献。时闻风露香,蓬艾深不见"。宋代著名诗人黄庭坚也爱兰,尤对栽兰有研究。他在《兰芳亭》中对兰蕙作了分类。他认为栽兰"莳以沙石则茂,沃以汤茗则芳"。
“气若兰兮长不改,心若兰兮终不移”人们在歌颂坚定不移的气节和情谊时,总以兰花为其象征。
中国的名花很多,但像兰花这样能引起文人如此广泛兴致的却不多。
一生爱兰,爱它的朴实与纯真,不事雕琢,自有一种卓而不群,宁静之美。
“不为无人而不芳.不因清寒而萎琐”,兰花是花中君子,爱兰,心若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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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侯到乡下舅舅家串门,很喜欢坐舅舅赶的马车。总看到舅舅的皮鞭落在中间那个驾辕的大马身上,我迷惑不解地问舅舅这是为什么。舅舅笑着说:“因为它是驾辕的马啊,它要是不使劲,车就不能往前跑了。”噢,原来是这样。虽然我不完全理解舅舅话的含义,但在我幼小的心灵里,留下了一个烙印:驾辕的马,就要挨打。同时心里也为这匹拼命拉车的老马隐隐作痛。
长大后,看到许多类似舅舅赶车的现象,经历了很多的事情,我渐渐领悟了舅舅所说话的含义,这就是鞭打快马吧。
今天看了一则古文,又使我想起这句话,并且对鞭打快马有了新的理解。故事内容是:一天,墨子因一件小事对其学生耕柱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耕柱子很不满地说:“我并不比别人犯更多的错啊!”墨子说:“请你坐下听我讲个比喻。如果你驾着马和羊共同拉着一辆车,行走在太行山上,走得很慢,又急于赶路,怎么办?是鞭打马呢,还是鞭打羊?”耕柱子回答:“当然鞭打马了。”墨子回答说:“对呀!所以我要责备你,是因为你比别人更值得责备啊。我想耕柱子听了墨子的一番话,从此就不会有不满之举,可能会加倍努力,力求做的更好了。因为他知道自己不是一只羊,而是一匹比羊壮实有力的马,马怎么能和羊相提并论呢?
曾经很羡慕那些来到单位无事可做的人,喝着茶水,听着音乐,聊着天,上班和下班的心境没有什么不同。曾经很羡慕那些下班时间一到,就能拎着小包,幽雅的毫无牵挂地走出校门的人。曾经很羡慕那些是老师但不进课堂,不用上课,不用和学生生气的人,无论什么考核制度都和他无关,并且丝毫不能减损什么,甚至比别人还得到的多的多。其实不是曾经,就此刻我都是很羡慕着。看了墨子的故事,我似乎找到了羡慕自己的地方,做快马总比做绵羊自豪的多,无可奈何,全当自我安慰吧。
深刻的想一想,任何组织内部80%的业绩都是由20%的骨干员工产生的。所以,管理并不是面面俱到,只要抓住主要问题、核心人物,就抓住了事情的命脉。自己能做这少数的精英,这不是一件很荣幸的事情吗?再说了,人才有高下,如果都以一个标准要求,对下才来讲是苛求,对上才来说是浪费。有意识地给杰出人才定更高目标、给更多锻炼机会,肯定只会有助于人才的成长。
这样想来,鞭打快马是既合情,又合理的呢,唉,做皮鞭下的快马,痛并快乐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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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 不喜欢
喜欢看憨头憨脑的小孩,因为那会让我想起,人之初性本善;喜欢听舒缓低沉的音乐,因为它能让我心如止水,沉静安详;喜欢坐在靠窗子的摇椅里看书,因为有阳光照在我身上,感觉身暖暖的,心也暖暖的;喜欢看被我批评的孩子的眼睛,因为他狡黠的眨呀眨的眼神,会让我禁不住笑出声来;喜欢独自一个人在家的感觉,以为那时我可以高声朗诵,恣意地陶醉在自己的世界里;喜欢和爱人一起上街购物, 因为只有那时我才能体会到只采购,不付款的感觉;喜欢接到一个电话,因为有人告诉我,不要回家做饭了,下班之后,我去接你出去吃饭;喜欢站在讲台上动情的演说,因 为下面有无数充满渴求期盼的目光;喜欢开会时坐在最后一排的角落里,因为百无聊赖时可以观看众生百态;喜欢室内有花草字画,因为我知道家中无字画,必是俗人家;喜欢回到家就洗手,因为总认为外面的世界细菌无处不在;喜欢不断更换昵称,因为中国的汉字浩如烟海,弃之不用,实在可惜。 不喜欢阴霾寒冷的天气,因为我的心情经常受天气的左右;不喜欢将音量开的过大,因为感觉那是噪音;不喜欢早起锻炼,因为我常常在清晨好梦不断,不忍心剥夺我可怜的睡眠;不喜欢把东西随手乱放,因为我会为找不到所要的东西而心烦意乱;不喜欢只用一种颜色的粉笔写字,因为那样会感 觉模糊一片,没有重点,没有新鲜感;不喜欢着装色彩鲜艳,因为怕醒目扎眼,浑身不自在;不喜欢在别人询问时,给个摸棱两可的答案,因为那样做会耽误别人的时间;不喜欢把自己的东西送给别人,哪怕我不再需要它,因为我知道自己有过重的怀旧情怀;不喜欢把工作带回家去做,因为我认为那是八小时之内有懒散怠慢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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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喜欢写信
下午在办公室给鹤写回信,有几个同事很惊讶地说:都什么年代了你还写信。我突然感觉,写信真的离我们的生活远去了,它早已经被现代化的通讯方式取替,好象写信是上个世纪的事情了,它显得那样落后,陈腐。人们热衷于打手机,网上聊天,是很少有人以写信的形式交流了,但在我,还是喜欢写信,就是喜欢这种用文字交流的形式,感觉它亲切,温暖,可以长时间回味。 很小的时候我就开始写信了。那时也就是上二年级,父母要给远在山东的亲人写信,苦于没有人执笔,我就拿出作业本和笔,很认真地坐在饭桌旁,开始学写信。父母说一句,我就写一句,不会的字就用拼音代替,每次都是他们说完我就写完了。写完一念,不错挺通顺,从此父母就再也不用找外人写信。 上三年级的时候,我已经完全掌握了写信的格式,也了解了父母说话的语气。每次写信前,只要他们把要说的事情讲一遍,我就能整理成适合他们口气的家信了。写一封信也就是是十几分钟的时间,读完信,父母总是把我一顿夸,接着再数落哥哥姐姐怎么怎么不如我,那时我真的觉得自己有写信的天赋呢。 上初中时,我家的邻居娶了一个从甘肃来的农村妇女,那女人很想家,总是在背地里流泪。一天她到我家和母亲聊天,母亲告诉她你给家里写封信能好点,她说她不认识字,怎么写啊。我飞快的拿来纸和笔,说:“阿姨,你说给谁写吧,要写什么事情你告诉我就行了。”她半信半疑地看着我,把自己要说的话,一股脑都倾吐了出来。我明白了,她是想父母了,又不 想让父母惦记她,想向家里人报个平安,就是想得到亲人寄来的只言片语。等她哭诉完,我也替她写完了,是用她的语气写的。当我给她念完时,她哭的更厉害了,母亲和我也流下了眼泪。从此,她就找我写信,我的信成了她向远方亲人倾诉的唯一方式,每次接到信,她也是找我,给她念了一遍又一遍。只是我,在读信和写信的时候陪着她不知道流了多少的眼泪。 慢慢的,左邻右舍,和亲戚中,找我写信的人多了起来。当然他们找我写的都是家书,我渐渐总结出经验,写信前先了解对方和写信人的关系,弄清他要写的事情,再揣摩找我写信这个人说话的语气,最重要的是,我在写信时,已经不是我自己,我要把自己当成找我写信的人,真正地站在他的角度看问题。就这样,我不断的扮演着各种角色,在笔尖行云流水的过程中,尝尽了人生的酸甜苦辣,经历着本不属于我的喜怒哀乐。很有意思的是,有时候,接到的回信中,竟有的要问问是谁写的信,每到那时我就不知道该怎样回答了。 后来,上高中,读大学,和同学的书信多了起来,写信回信自然成了紧张忙碌学生生涯的一件乐事。每到孤独苦闷的时候就愿意展开知心朋友的来信,回忆过去美好的生活,真的有“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的知遇情怀呢。 最让我对写信情有独钟的事,当是和爱人之间的通信。热恋时,我们天各一方,各自在不同的城市读书,书信是频繁飞往我们之间的鸿雁,那一封封包含思念之情的滚烫的情书,是我们忠贞爱情的见证。先生是学理科的,最初不善于表达,为了给我写信,他到学校阅翻了很多的爱情诗集,摘抄了许多精美的爱情诗句,就此也认识了普希金,歌德,泰戈尔,徐志摩等著名诗人。有一次,我给他写了一封七页的信,半个月后,他竟然给我回复了十五页的信,邮资严重不足,据他说邮票帖了好几次才过关。 结婚后,我把我们恋爱时的所有书信都做了整理,按时间顺序装订成册,竟然有厚厚的一落,我们给它装桢了一个精美的封皮,起了一个只有我们两个人明白的名字:君子兰之恋。这也可以说是两地书了吧。当我们回忆那时美好时光时,总会想起我们用爱心书写的每一个字,写每一封信时的情景。
我想,什么是最浪漫的事,对于我们来说,就是相伴到老的时候,坐在摇椅里,慢慢翻阅这些曾经记录着我们忠贞不渝爱情的文字,任时光流逝,红颜老去,永不褪色的是珍藏在彼此心中的君子兰之恋的爱情故事。她像童话一样永远那么年轻永远那么充满神秘。
也许,我注定要和写信结下不解之缘,在现在人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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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里有点不舒服
课间休息,看了一份报道,超女总冠军李宇春,在北大百年讲堂“只唱了一首歌,说了十几句话”,就“让在场的1500多名大学生为之疯狂和尖叫”。由于现场极度混乱,一些拟定的表演只好取消。
看后,我心里很不舒服。去过很多的讲堂,上过很多的讲台,但在我心目中最神圣的讲堂,还是北京大学的百年大讲堂。超女居然走进了北大神圣的讲堂,除了惊讶于北大对老校蔡元培先生的“兼容并包”思想贯彻的如此“透彻”外,还有不尽的惋惜与不屑。大学的讲堂是用来做什么的?大学生的目标应该是什么,作为非音乐专业的北大学生,又热衷与什么……
特殊的场所应该有特殊的规矩,特殊的规矩有特殊的目的,大学是学知识、求深造的盛殿,不是游乐场,讲堂只能是作学术报告的地方,不能成为歌舞厅。神圣的讲堂不应受到外界的搅扰,应该让校园学习氛围浓厚,而不是让流行歌曲充斥其中。如果说“超女”也能进北大,那么人民大会堂也可以进马戏团,历史博物馆里 也可以来一曲摇滚乐,这些怪异无疑是荒唐的,是在该办正事的地方不办正事,社会将出现混乱。
……莫把北大当菜园,别让歌星上讲堂,少一份喧闹和尖叫,多一份淡泊和宁静,这才是大学师生所需要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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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就是父母结婚50周年了,今年过年我们兄弟姐妹聚在一起说的最多的就是这件事。大家都在为如何庆祝献计献策,父母自然是又高兴又欣慰。望着携手走过五十个春秋的双亲,我深深的祝福他们。 人生不过几十年,夫妻之间耳濡目染五十年占居生命三分之二的时光,这是怎样的一种相知啊。父母这一代人,绝大多数不是自由恋爱结婚,他们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前没有感情基础,婚后为尽责任和义务互相适应互相包容地走过几十年,这是怎样的一种相容啊。我不知道他们有没有爱情,我只知道他们共同生活了五十年,养育了一大群儿女,直到现在互相体贴,不离不弃,这是不是一个奇迹呢。据说五十年是金婚纪念,我们真的应该为没有恋爱过,却能和睦相处五十年的父母庆贺啊。 我不敢想我的婚姻能否走到五十年,我也不知道五十年后我会是什么样子,但我知道,我找到了除了父母外,在世界上最疼爱我的人。 想起春节期间看了中央2台的一个电视节目—亲密爱人。深深地为屏幕上几对亲密爱人的真诚表白和真情互动而感动,直到自己泪流满仍浑然不知。爱情是人类最美好最值得歌颂的感情,两个不同家庭出身的人,生长环境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性格不尽相同,只是互相爱慕而走到一起来。爱情没有高低贵贱,不受地域限制,男女双方可以为心爱的人付出一切,这是多么高尚的感情啊。 亲密爱人,举起你们的右手,让掌心相对,注视对方的眼睛,向你的爱人提问,他(她)会真实的回答你的问题。你会问对方些什么呢?我想我会问:“假如有来生,你还会选择我做你爱人吗?” 等到为父母举行金婚纪念活动时,我要让父母做一次这个游戏,我想知道,他们会问些什么,会回答些什么?我期待着那一天,我深深的为我的双亲祝福。 亲爱的爸爸妈妈,祝你们健康长寿,相伴到永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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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说知足常乐
和朋友聊天,谈到幸福大家都认为知足就是幸福。这使我想到,我们的不愉快,我们的苦恼,是不是都源于我们不知足呢。
每当我心情苦闷的时候,或忙碌后觉得乏累的时候,或对自己例行的事情感觉厌烦的时候,我总是勉强自己走出生活的圈子,到人多的地方看看。
街头拐角处那个铁皮房是个修鞋铺,不足十平方的地方,里面的女主人也就是三十多岁。干燥蓬乱的头发,无奈苍白的面容,粗糙皴裂的双手,岁月的磨难早已吞噬了她青春的容颜,每天中午,她和放学回来的儿子在这里随便吃点饭,直到夜幕降临才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家去。
在这条街上,总能看到一个独臂的中年男人,衣衫褴褛,靠捡破烂为生。几年前,妻子因车祸去世,残疾的他艰难的抚养着上中学的孩子。日出而做,日落而息,在一个个苦难和无助编织的日子里,挣扎生存。
……
这些人,他们辛苦劳碌,无非为的是生活。他们所缺少的东西比我多的多,而他们所负担的生活重担比我重的多。看了他们,我开始为自己的得天独厚,感到庆幸。刚才那些乏累、厌烦、或愁闷就会减轻,甚至消失的无影无踪。有时还会产生一种想法,那就是我应该珍惜这得天独厚的恩典,和别人的更大的辛苦劳累比较,我为自己不能满足于自己的生活而觉得惭愧。
当然,由于我们时常不满足自己的现状,才会付出更多的智力和体力,求得更大的进步,才会有更多的收获创造。只是我们不能消极的对生活不满,消极的厌倦和抱怨,想想还有比我们活得更辛苦甚至看来更没有希望的人们,就应该满足了。
幸福是需要比较的,它没有止境,没有标准,就看你怎样认识它,怎样解释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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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前头发未干,打开电脑玩儿会纸牌游戏。一连几局我都牌运不佳,节节败退,懊恼的我怨声载道。
一直在旁边沉默观战的先生正色说道:“如果你要玩,就不要抱怨。”我一愣,他接着说道:“你没有选择牌的权利,你唯一能做的就是尽力用好你手中的每一张牌。”哦,从来不玩电脑游戏的他,说出这句耐人寻味的话,让我心头着实一震。关掉电脑后,我还在深思。
是啊,人生不也如打牌吗?发牌的是上帝,发给你的牌,就是你的人生。不管给你怎样的牌,你都必须拿着,你能做的就是竭尽全力,走要每一步,慎重使用每一张牌,以求得最好的结果。
先生从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走出,上完大学,经历艰辛坎坷,成就了今天一番事业。从我和他相识那天起,我就从来没有听过他抱怨过什么。让我最佩服的就是他从不抱怨生活多舛,命运不公,他总是以积极乐观的态度去面对生活的每一次挑战,尽力做好每一件事情。
多年的耳濡目染,在他身上我学到了很多。我已由过去的脆弱敏感变得坚强执着;由狭隘多疑变得宽容随和;由自卑推脱变得敢于面对和迎接。女人的背后也应该有一个优秀的男人啊,一个优秀的男人就是人生一所必读的大学。
人生如打牌,既然发牌权不在你手里,那么你能做的只有用你手里的牌打下去,并努力打好,除此以外,你别无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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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静 遇到不顺自己心的事,不暴躁,更不暴跳如雷,老虎屁股摸不得。这是性静.生活有目标有追求。为了实现自己制定的人生目标,坚定不移而无反顾,尽弃这山望着那山高的浮躁之心,不追求缥缈无定不切实际的幻想。无杂念邪念,在声色犬马的诱惑下,不因自己的一念之差而饮恨终生。这是念静。
遭事业不顺,恋爱受挫,家庭纠葛等等这些令人头疼的失败失意之事,能以一个良好的心态去面对,不焦躁,不烦躁。保持内心的平静,情绪稳定,设法寻找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方法。这是意静。心不静,只注重表面现象而忘其实质,则欲速而不达,心难清心清则静,心静则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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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的感觉 时间:30分钟,目标:消耗热量800千卡。十分钟,二十分钟……再坚持一下,还有五分钟。
当我从跑步机上下来的时候,已经是大汗淋漓了。喝水,喘气,冲澡,我喜欢这种感觉。很清爽,很痛快,好像全身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新陈代谢。病了好几天,浑身懒散,关节疼痛的像针扎,今天终于感觉好多了。
已经养成了习惯,晚饭后,一定要运动一会,如果达到浑身发热,出汗,感觉最好。为了锻炼时不单调寂寞,老公特意把跑步机摆放到电视机的对面,这样就可以边运动边看电视了。有时候,被电视剧情节吸引,竟然不知不觉走了半个多小时,直到自己累了,出汗了,才停下来,这也算是一心二用,一举两得吧。
我不是为了减肥才锻炼,因为我不用减肥。我就是喜欢长时间运动中的那种痛快淋漓的感觉,更喜欢大汗后洗热水浴的清爽。
运动可以使人快速进行气体交换,促进大脑的新陈代谢。所以我很喜欢跑步、散步、骑车,爬山和滑雪。
记得高考后,我和几个要好的同学,骑车到30多里外的山里游玩,从早上出去,到日落西山回来,那一天玩的真痛快,压抑了很久的心绪终于得到彻底的释放。
高兴时可以运动,心情郁闷时也可以运动。跑步,让风从耳边轻轻吹过,让发梢撩拨你的脸庞,烦恼随着你的奔跑被远远的抛在身后,向前,前面是一片艳阳天。打球,那烦恼就是你手中的球,它不是任你摆布吗。扔出去,远远的,狠狠的,也算是一种发泄吧。
伏案久了,腰酸背疼,那就站起来,打开电脑,放一段曲子,随着悠扬的旋律跳起来,不需要多么婀娜,不需要多么专业,只要你感觉轻松了,疲劳感消除了,就达到了目的。
现在,更多的时候是和老公一起出去散步,华灯初上,挽着胳臂漫步在水泥路上,老公哼着跑调的歌曲,眼前晃动熟悉或陌生的面孔,那是一天中最惬意的时候。
夏天晚饭后,我们喜欢来到文化广场,所有的健身器材挨着做一遍,而且要不断刷新自己的记录,如果打破前天的记录,还会像孩子一样兴奋不已。
运动的感觉真的很好。身心的愉悦是最大的快乐。在运动中寻找快乐,在运动中忘掉自我,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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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恋
生在雪乡,长在雪乡,工作在雪乡。雪就是我一生的伙伴和恋人。 小时候家乡的雪特别大,经常是一夜雪之后,清晨推不开家中的房门。我喜欢雪花的洁白、纯净、清冷、宁静,喜欢雪后的清新空气,更喜欢在漫天飞舞的雪花中漫步。看到雪花翩翩地在半空中潇洒,我听得到她舞动的声音,我看得见她那翼动的眼神。她是顽皮的天使,还是美丽的仙女,究竟是怎样的造物主,创造了这样美丽又可爱的雪花。伴随着微风,她轻盈地沾住你的衣襟,贴近你柔波似的胸,亲吻着你的脸颊,雪水流进你的嘴角,滋润着你的心田。走在雪花中是那样的愉悦,可以不去思绪烦忧,不去思绪孤单,不去思绪欲争。只觉得自己的心灵随着雪花飘飘荡荡,向着远方飞扬。 雪,给了我童年无穷的乐趣。大雪覆盖了原野,也使麻雀很难寻觅到自己的食物。在院中扫出一块空场,洒上谷粒,支起筛子或笸箩,栓一根长绳在屋内观察,扣住来觅食的麻雀。放在火盆或灶膛烧烤,那香味不知引出了我多少口水。有时扎一个滚笼子,放上“雀油子”,埋一根长杆支起,专扑一种冬季才来的苏雀。这种鸟红脑门,很好看,放在室内随它飞来飞去,只作欣赏,并不去吃它。路面的积雪光滑,爬犁(雪橇)开始行走了。人们赶集、串亲戚、上山打柴、到江河打鱼,更觉得这种交通工具的便利。我家膘肥体壮的大黑狗,很有力气,有时套上它,拉着我和哥哥与伙伴一同玩耍。大雪的季节,离盼望的春节就已经临近了,杀年猪用雪浇水冻住冷藏起来,母亲手工做的新衣服十分温暖。家乡过春节,院门的栅栏上挂上五星红旗,也有的高高地挂起红灯笼,与白雪辉映,十分耀眼。雪,蕴藏着秋的果实春的希望,也祝福着人们幸福吉祥! 大雪增加了寒冬的清冷,但人们仍然盼着雪。如果哪一个冬天没下雪,人们就会心存疑惑,担心滋生疾病,也担心来年的墒情。雪与北方人的生存已经是息息相关了。与雪相伴,雪在心即暖,与雪相伴,雪在爱就在! 雪化了,依然是雪。是回忆、是情趣、是等待、是升华。雪化了的春天,露出了润沃的土地,展示着勃勃的生机。大地也是爱着雪的,他会默默守候着去追寻那一份纯洁,期待着这一天,期待着来年的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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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一场大雪从天而降,将天地间充塞的满满的,记忆里不知有多少个这样冬天,可每一个飘雪的日子都令我兴奋。在雪天,我总是能记起很多的人和事,站立窗前,思绪随着飞扬的雪花在狂风中飘荡,一直飘到记忆的最深处,在那里悄悄的融化,滋润着我的心田。记忆的门就这样被飘舞的雪花撞开了。
<br>最美的雪人
<br>那一年冬天的雪,似乎比以往的都要多。一下课,我们就去操场打雪仗,堆雪人。那天伙伴们说看谁堆的雪人最漂亮,我们都买力的堆着,一座座可爱的小雪人是我们童年最丰富的想象。“还是让老师来评判吧”,不知是谁出的主意。有人去请老师了,这时你悄悄走到我身边,说要问我借样东西,眼睛盯着我脖子上缠绕的红围脖。我明白了,不加思索的解下来递给了你。你小心翼翼地把它戴在了你那小雪人的脖子上,顿时,这个雪人格外引人注目,那鲜红的围脖,像是一团燃烧的火焰,在冰冷的雪地里,使人感觉不到一点冷意。结果,老师说你的雪人是最美的雪人,因为它戴了一条鲜红的围脖,看起来是那样的美丽。没想到我这个小小善举,引来了伙伴们的哄笑,他们见到你就喊“红围脖!”。
<br>从此,我们再也没有说过话。岁月的流逝,童年也早已伴随那个冬天而去,可那个最美的雪人却留在了我们彼此的记忆里。
<br>去年冬天,也是在这样飘雪的日子里,突然接到你给我打来的电话,寒暄过后,电话那头的你轻轻地问:“还记得那条红围脖吗?还记得那个最美的雪人吗?”呵呵,童年的趣事一下子将我们的距离拉近了。你说你要来我这里出差,最美的雪人就要去看最美的红围脖,就这样,我们在阔别20年后,又重逢在飘雪的季节里。去堆个雪人吧,我们不约而同的提议,只是没有了伙伴的哄笑声,没有了那条鲜艳的红围脖。
<br>今天,凝望着窗外皑皑白雪,我又想起了你,知道你去了遥远的南方,那里一定没有雪,在没有雪的冬季里,你还能记起那个最美的雪人和那条红围脖的故事吗?
我童年的伙伴,你还好吗?
<br>雪祭
<br>不知多少个冬天,每天上下班我都要经过这栋平房,都要走院门前的这条小路。在我的记忆里,无论我起多早,经过这里的时候,路上的积雪总能被打扫的干干净净。是什么人起那么早,我一定要弄个究竟。
那天早上,我借故起来跑步,跑到这条胡同,要经过这条小路。我看见了,一位六七十岁的老伯,在吃力的清扫着路面。那天的雪很大,我深一脚浅一脚,险些摔倒。老伯,看到我,笑着说:“姑娘,这么早,小心摔倒啊。”我说:“大伯,还是你早。”
<br>就这样,我和老伯几乎每天早上都要见面,互相都要打个招呼。不管下多大的雪,他总是早早把路面扫干净。然后,在路上来回走走,算是晨练了。
<br>一个个平静的冬天就这样过去了。大概是去年的现在,突然没有人来扫雪了,也看不到那个老伯了。踩在厚厚的积雪上,我心里很纳闷,老伯呢?怎么这么久不见他呢?去年春节前的一天,我路过老伯家门口,向院里张望,发现他们家的门楣上没有贴春联,一点没有喜气洋洋的气氛。我预感有什么事情发生了,老伯他……
<br> 后来,我知道了,老伯在一天早晨心脏病发作,抢救无效去世了。
每次我经过这个小院,还是不由的向里面望一望,我知道,我看不到老伯了,他再也不可能从这里走出来,再也不能打扫这条小路了。可是我还是期盼着,回忆着,尤其是在雪天,踩着厚厚的积雪,听着脚下咯吱咯吱的声音,好像是老伯扫雪的声音。
<br>我在心中默默的祈祷,上天,让老伯在天堂里安息吧。在这飘雪的日子里,让我送上一份祝福,那来自天堂的雪花可是老伯的回应?
<br>雪依旧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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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逛街似乎是女人的天性。女人有钱逛街,没钱为饱眼福也逛街;有时间逛街,没时间挤时间也逛街。女人对逛街表现出来的热情和耐性,似乎超出了做其他任何事情。那眩目多彩的招牌,琳琅满目的商品,好像就是为女人设计的,街市里因为有了穿戴漂亮、姿态各异的女人才显得繁华有吸引力。
多数女人逛街需要有人陪伴。你如果看到独自逛街的女人,那一定是出差在外,或是刚放下手中的事情上街来采购生活必需品。一般女人是不独自逛街的,那样太孤独,没有商量参谋的伙伴,她们对自己没有充分的自信,一个人孤单游荡,总像个失去疼爱的幽魂,那样逛街很没有意思。
待字闺中的女人,要和闺中密友一起逛街。她们性情相投,知己知彼,彼此是对方的最好参谋。看,她们要么拉着手,要么挎着胳膊,边吃边逛。别看她们悠闲的很,但是不会花大钱买东西的。因为这个时期的女人没有挣太多的钱,大多依靠父母生活,所以多数是只看不买,要买,也是一些时尚的价廉的物品。
有了男朋友的女人逛街情况就不同了。他们很亲密的依偎前行,不时的还要打情骂俏。女孩在喜欢的商品前驻足顾盼,男朋友就得做忠实的护花使者,同时还要帮着参谋。当然,谁埋单并不重要,因为这个时候,浓浓的爱情早已冲淡了孔方兄的属锈气。瞧,他们总是高兴的双双出入商场。
结婚后的女人逛街是很有趣的。可分几种情形,首先是女皇型,我的同事就是这样的。女人在前面幽雅的走,丈夫在后面提着大包小包跟着,专管付钱和把女人挑拣完的物品装进包里,像仆人一样的跟着。偶尔参谋几句或提出反对意见,赶上女人不高兴还要挨顿数落。这样的女人在家像女皇,出门逛街也难免摆出女皇的威严。其次是亲密型。这样的女人是幸福的,因为他们的丈夫心细有耐心,能自始至终陪伴着她逛,并且是她最好的参谋。两个人和风细雨的商量,女人试穿服装,丈夫在一旁静静观赏,女人对镜旋转,不时用目光征询丈夫的意见。点头摇头一颦一笑,举手之间,都是心有灵犀的。这样的女人逛街是一种幸福。与其相比,第三种类型的可就不那么幸福了。她们的丈夫属于懒散粗犷的人,哪里有耐心陪女人逛街,看见人头攒动的商场就烦,女人那挑三拣四的磨蹭劲更让他忍无可忍。干脆就说:你进去逛,我在门口等你,不要太长时间了。你说遇上这样的男人,女人逛街还有情趣吗?当像个孤魂似的带着遗憾走出商场,看到的要么是男人在台阶边睡着了,要么和别人下棋玩的火热。女人总是忿忿地说:要你来干什么。
不管怎样,对女人来说,有人陪着逛街就是一种幸福。听说在城里,有的单身女人不喜欢独自逛街,宁愿出钱雇人陪着逛街呢,真的不知道那是怎样的一种情形。
女人喜欢逛街,多半是满足心理的一种欲望。对她们来说逛街是一种需求,一种享受,更是一种乐趣。这和生活中其他方面的需求享受是不一样的,是一种物质和精神双放面的满足和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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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岁时憧憬生活,30岁时体会生活,40岁时懂得生活------对女人而言,岁月意味着必须做某些放弃和选择,但梦想却是可以永远存在的.
对于20岁年龄段的女孩子来说,生活是一副还没来得及展开的画卷;可能也会有焦虑和迷惘的等待心情,但前面总还是有数不清的机会和希望的.30岁年龄段的女性站在现实与梦想之间.开始要面对许多问题,开始懂得选择与放弃.真正开始体会生活,从30岁开始.40岁年龄段的女性,终于真正懂得自己.过去的那么多经历,都化做智慧和包容心.就像张爱玲的那句话-------“因为懂得,所以慈悲”.自信与包容,永远是女人最美的装饰品.
说不好哪个是女人的黄金年龄段,但我永远喜欢现在的自己.
对人生来说,只有今天最美好!因为时光逝去不再来.[/face][/size][/I] -
生长在东北的我,很珍惜每个夏天。在这短暂火热的季节里,我可以尽情的挥洒属于我自己的赤橙黄绿,我可以和爱人携手徜徉于山水之间。夏天带给我的总是激情和浪漫,甚至掺杂点温柔的爱。可是当有人问我:四季中你最喜欢哪个季节时,在我心头掠过夏的倩影后,我总是把多情的目光投向秋,真的,我放不下秋,我不会错过欣赏生命中每一个秋天。
秋天是一首诗,秋天是一幅画,秋天是一首歌,秋天是一个美丽的梦。秋天很美,美在一份清澈。
“万美之中秋为最”。当漫天旋转的枯黄划出季节更替的轨迹,秋林愈发显出她的秀颀与挺拔,那是一份不需要任何东西来装饰的洒脱和孤傲。
最迷人的莫过于秋林映着落日,天边酡红如醉,衬托着渐深的暮色,晚风带着清澈的凉意,随着暮色浸染,那是一种说不出的凄楚之美!
秋天是温柔的,因为她是一位母亲。她孕育成熟了每一粒种子;她抚养成熟了每一片绿叶!
盈盈秋水,温柔明净的似母亲的眼睛,最是一泓浓情,溪水从隙石间奔窜出来,跳动着明快活泼的音符,流淌着秋天的身影和神韵。
秋天是多情的,因为她有那么多的产儿。春天洒下的种子,秋天得到了收获!明净的秋月更是多情,娟洁的月亮把清丽的余辉铺洒开来,给大地披上了一层轻纱,透出温馨、宁静、梦幻般的美。
沐浴在这片银白的月辉之中,让你如醉如痴!如果你的身心任她触摸,她会浸润、渗进你心底每一寸荒芜,让你在不觉中变的生动而浪漫起来。
秋天是含蓄蕴藉的。她饱历了春的繁盛、夏的热情,不再追逐浮华与赞誉,而是静静地、悄悄地融入一片淡淡的秋光之中。
秋天是多彩的,那黄叶绿树红花,还有那旷野,那长烟,那黄昏的牧童,那暮色里的笛声,那溶溶月色中的阵阵馨香,那阵阵馨香中的美丽背影……
这一切的一切,无不如诗、如画、如歌、如梦,在你的心头萦绕,牵动你一片片悠悠的远思。
所以,世人喜爱这淡泊平静秋色,钟情这温柔多情的秋韵!
愿生命也是这样,没有太多烂漫的春花,没有太多喧闹的浮躁,只有一片安静纯净的秋色,只有生命的成熟和深沉,只有像一片红枫那样热切真挚的秋之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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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大卫--一个让我感动的美国人 - [味自清闲气自芳]
2005-09-17
丁大卫是个美国人。我认识他是在电视上。这个美国人带给了我深深的感动。
大概是今年五月的一天,我打开电视,就听到丁大卫在与崔永元唠嗑。崔永元老笑,而丁大卫很诚恳的样子。丁大卫的故事是这样的:5年前,美国青年丁大卫来到中国。他到了中国一所最普通的郊区小学教学。这个美国青年因为做人与教学深得人的喜欢,后来居然当上了校长。大概是1998年底,想到中国西部去看一看的丁大卫到了甘肃兰州。他到西北民族学院应聘当大学教师。丁大卫不是一个能侃的人,机智的崔永元是这样“套”丁大卫的。
“丁大卫,你去大学应聘的时候,是不是这样说的:‘我曾是一名小学教师,积累了一些教学经验,所以来你校应聘大学教师?’”没想到丁大卫这样回答:“大概就是这样的。”大卫的话让现场很多观众都会心地笑了。更有意思的还在后头。学校给大卫定的工资是每月1200元。大卫去问别人,1200元在兰州是不是很高了?别人说,是算高了。于是,大卫主动找到学校,让人把工资降到900元。学校一再坚持,大卫不让,说:怎么也不能超过1000元。最后,学校给他每月950元。这段经历本来很好笑,但是我注意到现场没一个人笑。崔永元问:“大卫,你每月工资够用吗?”大卫说:“够了,我每月的钱除了买些饭票,就用来买些邮票,给家里打打电话,三四百元就够了!” 我听见观众中有不少人“哇”地一声发出惊叹。我知道是有人灵魂受到触动了,而这种触动是我们的教科书和父母的教化所达不到的。
而真正让我感动的还是以下一幕:
别出心裁的编导在做这一期节目时,让丁大卫带来了他所有的家当. 一只还不及我们平常出门旅游背的那么大而“内容”丰富的帆布袋。而让我们怎么也想不到的是,这便是一个美国青年在中国生存5年积累下的我们肉眼看得到的财富。崔永元让丁大卫向大家展示一下他的家当,大卫的脸红了一下,打开了他的帆布袋,里面的东西是这样的:
1、一顶大卫家乡足球队的队帽。他戴着向人展示时,我看见了他眼里的骄傲。
2、一本相册。里面是他亲人、朋友,还有他教过的学生的照片。
3、一个用精致相框镶好的一家人温馨亲昵的合影(大卫从包里掏出时,相框面上的玻璃被压碎了,大卫的脸上露出不易察觉的心痛的表情。不一会儿,节目组的人把一个赶着去买来的相框送给了大卫。中央台这一着似平凡的举动令我感动和叹服,它是那么及时地体现了善解人意的内涵和我们对外国友人的尊重)。
4、两套换洗的衣服,其中有一件军装上装。那是大卫爸爸年轻时当兵穿过的,整整40年了。大卫向观众展示时,很有些骄傲地说:因为它漂亮啊!
5、一双未洗的普通的运动鞋。那甚至不是一双品牌球鞋,大卫将它拿出来的时候,说什么也不让崔永元碰一下,他说:“这鞋很臭的!”
6、几件以饭盆、口杯、牙刷、剃须刀为阵容的生活必需品。
7、一面随身带着的鲜艳的五星红旗。
当美国青年丁大卫将一面中国国旗打开,向现场的观众展示时,偌大的演播厅里鸦雀无声,现场乐队深情地奏响了《我的祖国》的旋律。崔永元问大卫:你怎么会时时将五星红旗带在身边?丁大卫说:我时时带着它,就是为了提醒自己,我现在是在中国,我要多说美丽的中文,有人到我房间里来,看着墙上挂着的五星红旗,也会缩小我们之间的差距。再说,看到这面国旗,我就会告诫自己:你现在是一位中国教师,你要多为中国教书育人。
丁大卫的普普通通的话,让我从另一个角度认识了我们的国旗,也让我的眼泪不听话地掉下来。当崔永元问丁大卫在中国感觉苦不苦时,丁大卫说,很好的,比如这次你们中央台就让我这样一个平凡的人来做嘉宾,而且还让我坐飞机,吃很好的饭菜。我看见崔永元有些不好意思地脸红了,他幽默地说:“我觉得你挺像我们中国的一个人?雷锋!”丁大卫想了想,说:“还真有点儿像。”大伙儿“轰”地一声善意地笑开了。“只是,雷锋挺平常的,他只是一个凭良心做事的人,这样的人不应该只有一个,每个人都应该做得到的!”他认真地补充道。没有人再笑了,就连崔永元的脸上都显出了小学生的表情。节目快结束时,崔永元对丁大卫说:“丁大卫,你听到过人家对你的评价吗?”丁大卫笑笑说:“没有!”崔永元说:“好,现在我们就让你来听听。”
我们于是看到了这样一组外采镜头:
许多丁大卫的同事,丁大卫教过的学生,以及学生的家长在镜头前交替着出现,他们一一地说着丁大卫的可敬与可爱之处,有的人情到深处时,甚至泪盈于眶。一个大学女孩对着镜头说:“丁老师从来没骂过我,但我真的好怕他啊,因为我怕看他因我而失望的样子!”而最后我们看到的一个镜头是:丁老师教过的那所小学的孩子们,一个个争着抢到镜头前流着泪喊:你回来教我们吧!
我们看见,丁大卫不敢再看大屏幕,他深深地把头埋下。一个美国青年,却在中国得到了人世间最珍贵的东西,我的心为之一颤。朴素的平凡的甚至不很英俊的丁大卫,给我们上了最有教益的一课!这样的一课,我们的课本上是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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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朵种在
高高的山岗
我用母亲的名字
为它命名
一朵种在林中
让它见证
世上的爱情
一朵种在
临街的花园
看哪一个幸福的人儿
会来采摘
一朵种在云间
让它伴着密集的雨滴
和我的思念
落在你的窗前
一朵种在
大海的海底
让所有的鱼儿
惊羡不已
一朵种在
你的梦里
它会为你照亮
每一个黑夜
我把最后一朵种在
一个秘密的所在
当它盛开,永恒的春天
就会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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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走了夏的炽烈,不觉已是满地黄花堆积。也许只有在这个季节,许多人才会将你想起,也许只有在这个溢满馨香的季节,人们才会嗅出你生命的涵义。
九月,属于教师。在九月的金色里,黄花辉映着你激情的笑脸,讲台萦绕着你美好的希冀。虽说登上讲台只有一步之遥,但是,你为每天能走好这一步,不惜以青春和热血为阶梯,世俗总是在嘴边把你高高举起,哪知道,你的每一步都坚实地踏在,这一方贫瘠的黄土地。
九月,属于教师。在丰收的欢笑里你又踏上一片新的芳草地教室外,色彩变换演绎着大自然的四季教室内,你用蘸满爱的笔把四季的灵光播洒在每一颗求知的心里谁说这方寸之间没有春花秋月,冬雪夏雨谁说这方寸之间没有高山巍峨,大江东去。
九月,属于教师。在这初秋的风里,枝头摇响的不仅是花瓣的风铃,还有你的一寰心雨。一生选择黑色的夜空为背景,你无怨又无悔,无数双花季的眼睛里,都写着你无暇的美丽。有人说你平淡, 哪里知道你把生活的多彩一笔一划写进了东方的晨曦。有人说你沉寂,哪里知道没有这凝重的天幕怎么能够看到一颗颗新星在闪烁、升起当那璀璨的光连成银汉照彻了宇宙也照亮了你自己 。
九月,属于教师。教师,却不只属于九月因为,你把春天的底片印在了秋天的丰硕中因为,你把金子般的故事写在了四季的阳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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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推荐--北大学生答日本记者问 - [味自清闲气自芳]
2005-07-28
6月19日,日本共同社记者小泽一朗到北大进行突击采访。在南阁(国际合作部)门口,小泽一郎采访了一小个子男生(后证实该男生为国际关系学院学生纳海)以下是现场原版真实问答记录:
问:你支持抵制日货的这种观点或行动吗?
答:每一个人都是一个个体,每个个体都是自由的。我无法左右别人的思想,也无权控制别人的行动。
问:你如何定位中日关系?
答:客观定位,平等互利关系。
问:从学生的角度看,你认为两国关系中最大的障碍是什么?
答:显然,日方在很多方面做出了错误的言论和举动,而这是我们不能接受和容忍的!一句话,改善中日关系需要日方正视历史,拿出善意和诚意。
问:你个人使用日货吗?
答:有,马桶。(在场学生大笑)
问:那你告诉我,为什么日本的马桶会比中国的好?
答:在中国,这种话题是不登大雅之堂的,在公共场合提论这种话题是很变态的。(笑声)当然,我不知道是你有这样的嗜好,还是贵国有这种习惯。(笑声)
问:关于历史问题,中日两国是否有途径可以卸下这个沉重的“包袱?”
答:请注意你的用词!我不同意你的这种说法。你的这个问题本身就在诬陷中国。自古至今,中国从不存在什么“沉重包袱”。中华民族是心胸开荡,豁达前瞻的优秀民族,宽厚待人,睦邻周边是中国的美德。因此我们正视历史,但绝不以怨抱怨。我们容忍和解,包括对待日本。请问,中国和中华民族的历史包袱是什么?中国人民做过对不起日本的事吗?问题恰恰是侵略中国、犯下滔天罪行的日本不正视历史,在中国烧杀掠夺,疯狂地要灭绝中华民族。犯罪的日本不向中国和中国人民认罪赔偿损失,还要叫嚣海外出兵扩疆,分裂中国,霸占中国国土,激怒中国人民。这样的史实太多。请问,这是中国背历史包袱吗? (在场学生鼓掌)
问:我也经常看新闻,最近一段时间,中国生产事故频发,死亡率想必不会低吧?
答:同你们国家一样,每人死一次。 (笑声、掌声)
问:在中国大学校园里,学生自杀频繁发生、屡禁不止,这是为什么?
答:事实上,学生自杀最多的是在你们国家。许多稀奇古怪的自杀方式就是你们国家的自杀一族发明的。在联合国公布的相关资料中,日本的自杀率排名世界第一。我不知道你手上有什么足够的证据来证明我国的校园自杀事件。毛泽东主席有一句名言“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希望你做客观真实的报道。对你刚才提问中使用的词语我有必要纠正,在中国汉语语法中,“频繁发生”和“屡禁不止”是重复累赘,用词错误。而且,你的说法不符合事实!(掌声)
问:在日本留学的中国学生非法窃取日本的机密情报,你知道吗?
答:我无法核实你的消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这种荒唐说法就跟布什打伊拉克是因为萨达姆偷了布什家的高压锅一样可笑。 (现场大笑)
…………(以上内容转自燕园论坛)
顺便说几句,因为北大的领导认为“言论不适时势”或者说北大本身就和政治有着玄妙的关系,所以,直到7月初,答记者问的视频图象、文字材料才得予公布。更令人惊讶的是,在纳海?参加CETV访谈节目完后,观众席上一名来自中央财经大学的学生竟然对纳海?说“中国是礼仪之邦,中国奉行对日友好政策。爱国是讲究方法的,不是像你那样态度强硬、措辞严厉。”(我以自己的人格担保,我没有更改这位“爱国学生”的言论)当时,纳海?只说了一句话:“连看见鸡鸣狗盗之徒都要躲着走的爱国者,偏偏胆气粗豪地对远方的强盗说不!” -
周国平: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哲学博士。著有学术专著《尼采:在世纪的转折点上》、《尼采于形而上学》,随感集《人于永恒》,散文集《只有一个人生》、《今天我活着》、《迷者的悟》、《守望的距离》、《各自的朝圣路》,纪实作品《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等,1998年底以前作品结集为《周国平文集》(1-6卷),译有《尼采美学文选》、《尼采诗集》等。
大家好,我今天讲的题目是跟孩子有关。首先,我认为为人父母是人生的宝贵体验。凡真正美好的人生体验都是特殊的,若非亲身经历就不可能凭理解力或想像力加以猜度。为人父母便是其中之一。我以前认为,人一旦做了父母就意味着老了,不再是孩子了。现在我才知道,人只有自己做了父母,才能最大限度地回到孩子的世界。为人父母提供了一个机会,使我们有可能更新对于世界的感觉。用你的孩子的目光看世界,你会发现一个全新的世界。
在一切人间之爱中,父爱和母爱也许是最特别的一种,它极其本能,却又近乎神圣。爱比克泰德说得好:“孩子一旦生出来,要想不爱他已经为时过晚。”正是在这种似乎被迫的主动之中,我们如同得到神的启示一样领悟了爱的奉献和牺牲的本质。然而,随着孩子长大,本能便向经验转化,神圣也便向世俗转化。于是,教育、代沟、遗产等各种社会性质的问题产生了。
我们从小就开始学习爱,可是我们最擅长的始终是被爱。直到我们自己做了父母,我们才真正学会了爱。在做父母之前, 我们不是首先做过情人吗?
不错,但我敢说,一切深笃的爱情必定包含着父爱和母爱的成分。一个男人深爱一个女人,一个女人深爱一个男人,潜在的父性和母性就会发挥作用,不由自主地要把情人当作孩子一样疼爱和保护。然而,情人之爱毕竟不是父爱和母爱。所以,一切情人又都太在乎被爱。
当我们做了父母,回首往事,我们便会觉得,以往爱情中最动人的东西仿佛是父爱和母爱的一种预演。与正剧相比,预演未免相形见绌。不过,成熟的男女一定会让彼此都分享到这新的收获。谁真正学会了爱,谁就不会只限于爱子女。
养育小生命或许是世上最妙不可言的一种体验了。小的就是好的,小生命的一颦一笑都那么可爱,交流和成长的每一个新征兆都叫人那样惊喜不已。这种体验是不能从任何别的地方获得,也不能用任何别的体验来代替的。一个人无论见过多大世面,从事多大事业,在初当父母的日子里,都不能不感到自己面前突然打开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小生命丰富了大心胸。生命是一个奇迹,可是,倘若不是养育过小生命,对此怎能有真切的领悟呢?
养育小生命是人生中的一段神圣时光。报酬就在眼前。至于日后孩子能否成材,是否孝顺,实在无需考虑。那些“望子成龙”、“养儿防老”的父母亵渎了神圣。
付出比获得更能激发爱。爱是一份伴随着付出的关切,我们确实最爱我们倾注了最多心血的对象。父母对儿女的爱很像诗人对作品的爱:他们如同创作一样在儿女身上倾注心血,结果儿女如同作品一样体现了他们的存在价值。但是,让我们记住,这只是一个譬喻,儿女不完全是我们的作品。即使是作品,一旦发表,也会获得独立于作者的生命,不是作者可以支配的。昧于此,就会可悲地把对儿女的爱变成惹儿女讨厌的专制了。
从理论上说,亲子之爱和性爱都植根于人的生物性:亲子之爱为血缘本能,性爱为性欲。但血缘关系是一成不变的,性欲对象却是可以转移的。也许因为这个原因,亲子之爱要稳定和专一得多。在性爱中,喜新厌旧、见异思迁是寻常事。我们却很难想像一个人会因喜欢别人的孩子而厌弃自己的孩子。孩子愈幼小,亲子关系的生物学性质愈纯粹,就愈是如此。君不见,欲妻人妻者比比皆是,欲幼人幼者却寥寥无几。
当然,世上并非没有稳定专一的性爱,但那往往是非生物因素起作用的结果。性爱的生物学性质愈纯粹,也就是说,愈是由性欲自发起作用,则性爱愈难专一。
有人说性关系是人类最自然的关系,怕未必。须知性关系是两个成年人之间的关系,因而不可能不把他们的社会性带入这种关系中。相反,当一个成年人面对自己的幼儿时,他便不能不回归自然状态,因为一切社会性的附属物在这个幼小的对象身上都成了不起作用的东西,只好搁置起来。随着孩子长大,亲子之间社会关系的比重就愈来愈增加了。
亲子之爱的优势在于:它是生物性的,却滤尽了肉欲;它是无私的,却与伦理无关;它非常实在,却不沾一丝功利的计算。我说亲子之爱是无私的,这个论点肯定会遭到强有力的反驳。可不是吗,自古以来酝酿过多少阴谋,爆发了多少战争,其原因就是为了给自己的血亲之子争夺王位。可不是吗?有了遗产继承人,多少人的敛财贪欲恶性膨胀,他们不但要此生此世不愁吃穿,而且要世世代代永享富贵。
这么说,亲子之爱反倒是天下最自私的一种爱了。但是,我断然否认那个揪着正在和小伙伴们玩耍的儿子的耳朵,把他强按在国王宝座上的母亲是爱她的儿子。我断然否认那个夺走女儿手中的破布娃娃,硬塞给她一枚金币的父亲是爱他的女儿。不,他们爱的是王位和金币,是自己,而不是那幼小纯洁的生命 -
回忆,有时候对一个人来说是快乐的,有时候是沉重的。总之快乐也好,沉重也好,回忆还依然继续。
回忆到痛处,那是生活的真正滋味,那是和生命的本质联系在一起的体验,或者说,那些痛处才是生活的真面目。一个人一辈子活过来,烙印最深 还是那些痛处:那些后悔、那些挫折和那些不幸……
痛处是值得回忆的东西,那里留有浓缩了人生经验和生命体验,那是生活赠予的珍贵的一份纪念,所以它才会在自觉不自觉中被珍藏起来,留给回忆来记住它,并且成为人的品格的一部分甚至全部。
回忆往往是片断式的,跳跃式的。一个难以忘怀的细节,一个表情或动作,成为回忆的主角。这写看上去琐屑细小的东西,实际上是一种意义和价值的反映,它所以被记住,说明它重要。
一个人被另一个人回忆,是常有的事情。被几个人回忆和很自然。一个人被一群人回忆就不那么容易。如果回忆是美好的而不是美好的就更不容易。
回忆有时候是很难的事情,有些“不堪回首”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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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做完手头的最后一份工作,当我锁上办公室的门,当我走出封闭的校园,我突然有了如释重负的感觉。我迫不及待地要放飞自己的心情,有一种渴望释放的感觉。“给自己的心情放个假”不知道是谁曾经对我说过这句话,但我知道哪里是我理想的去处。归田园居!在这个盛夏的季节!到我的田园去,一定要驱车的,我曾经多次在他耳边絮叨,这次真的要出行了,加满一箱汽油,打开所有的车窗,一辆老式的莫斯科人,冲出了闹市,奔向大山深处,转眼又颠簸在田间小路上。
我来了,我终于来到了青山绿水间,这里应该没有闹市的喧嚣,应该没有世俗的纷争,应该没有名利的困扰。有的只是蓝蓝的天,清清的水,绿绿的山林,一望无际的田野,青山绿水环抱百亩方塘,玲珑的两间草房隐藏在碧树鲜花之中,满耳松风鸟语,微风拂面,稻香扑鼻,这就是我的田园。这块黑土地最早是父亲开发出来的,那时候,只有三十多亩,父亲年事已高,就交给一个远房亲戚管理了,现在已经有近百亩了。修整成水田,大片的稻秧郁郁葱葱,我想朱熹的诗改一下,用在这里最合适“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主人是有生活情调的,在草屋边种了些花草,引来蜂蝶飞舞,竟然还有鸡鸭的陪伴,我想这就是陶渊明向往的世外桃源吧。我真想在这里过两天清静的无人打扰的日子,先生戏弄我说:“不让你在这里隐居两天,你是不肯还俗了。”我就这样理所当然的留了下来。
白日里,主人放水施肥,我围着田埂一圈圈散步,不必看时钟,不必想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处理,散步累了,我就坐在凉棚里看书,手倦抛书,就钻到山林里,采野花,摘野果。“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这份闲适淡泊的心情是平日里无法感觉到的。每天太阳,月亮,星星,轮流和你相对,这份隔绝尘寰的幽静,着实让我心醉。盛夏的夜晚,田园里没有霓虹闪烁,有的是月朗星稀的纯净夜空,抬眼望,“七八颗星天外”,侧耳听,“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我想古人在仕途多舛之时,都向往隐居生活,大概就是感受到人和自然相处的和谐吧。我不是一个消极遁世的人,只是想寻求片刻的安宁,想暂时逃离尘世的烦扰,让自己的心沉寂一片刻,梳理一下我烦躁的情绪。
人到了中年以后,心情由绚烂趋于平淡,本来都会倾向与山水田园,可是生为一个忙碌的现代人,既无时间寻幽探胜,更不可能遁迹深山,倒不如给自己寻找一个安放心绪的去处,充实一下心灵,但一定要有朋友的陪伴,因为我们都是凡人,还不够超凡脱俗,俗愿尚多,“山水之乐,得之心而寓之酒也”,怎么能没有志趣相投的朋友陪伴呢?杜甫不就有“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驯”的大愿,也有“但愿我与汝,终老不相离”的小愿吗?人若没了俗愿,就没了热诚,就就失去了生活的情趣,恐怕连山水田园之乐,都无从体会了。
如此看来,我们暂时无法归田园居,无妨在方寸灵台之间,自辟一片田园,不但自己能徜徉其间,亦可以此境与朋友共享。那么,纵使“结庐在人境”,也可以“心远地自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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